你的位置:中国名片 > 解析财智 > 正文

行走“云端” 新疆“智慧法院”更智慧了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3-17 14:08 浏览量:
行走“云端” 新疆“智慧法院”更智慧了


在线立案1411件,在线调解3763件,查询被执行人各类账户81万次,网上发放257笔共计2151万元的执行款……2月3日至3月13日,新疆各级法院在线办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特别是网上开庭数量达到了创纪录的1525件。

新疆各级法院在实践中大量实施网上立案、在线审判、线上调解、线上执行等,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审判调解执行同推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云端”办案数量快速增长

“这次开庭,我不仅省了几千元的路费和住宿费,而且享受到快捷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2月27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一起商标代理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在海南省三亚市,另一方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刘某发出这样的感慨。

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全国法院推进在线诉讼全面动员,“云立案”“云调解”“云审判”在各地快速铺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托“云间庭审”系统,将庭审、调解及执行“搬上”互联网,“隔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乌鲁木齐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等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互联网庭审的规范,互联网庭审的案件越来越多;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开展执行调解;和田地区两级法院通过科技法庭进行刑事案件远程提讯……截至2月21日,互联网“云审判”模式已覆盖新疆159个法院。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刘琼认为,突如其来的疫情检验了新疆各级法院近年来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的实效。

刘琼表示,近年来,新疆各级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借助“互联网+”,不断加大“智慧法院”建设步伐,借力信息化手段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云端”办案模式在疫情期间成为司法服务的重要举措。今后这种模式将成为常态,应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倾力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疆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用好用足“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多种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间庭审”系统、新疆移动微法院、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庭审、在线调解、在线执行等诉讼服务,在依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同时,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线上执行调解群众满意度高

2月21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邓杰看到一本案卷卷皮上有“武汉”两个字,急忙翻阅,原来是武汉某工程公司与新疆某酒店管理公司工程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0余万元。

邓杰想到,当时大家都在以各种形式驰援武汉。作为执行法院,是否可以开启绿色通道,优先执行该案。

随后,法院立即开启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该案。

经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法官了解到武汉和新疆这两家公司均受到疫情很大影响。

邓杰告诉记者,依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二条意见》精神,这起案件可做执行和解工作。经法官多次线上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这样的在线办案模式既解了群众的燃眉之急,又让基层法院看到线上调解的便利性。

刘某与王某就抚养纠纷一案两度诉至法院,疫情期间,经过法官线上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这也是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运用“新疆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成功调解的首例案件。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立娟认为,“云端”办案实现了诉讼事务的便捷化办理,让群众轻松接受司法服务,当事人“一次不用跑”解决纠纷成为可能,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法官办案效率。实践证明,线上开庭、调解、执行的实施,给个人、企业、法院节约大量时间、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