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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中小学暑期放假及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6-24 20:00 浏览量:
七、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学校要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和舆论氛围。

阳泉市教育局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不突击,不推延,不降低质量。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学生品行鉴定和毕业证、结业证的颁发工作。
十、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与稳定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带岗、24小时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发生突发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各级教育部门。市教育局值班电话:0353—2293367。
二、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一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科学编制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分别于7月5日、9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要提前谋划下学期开学工作,做好开学各项准备,确保秋季学期如期、顺利、安全开学。
六、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规定,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种类型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为校外机构或个人提供补习场地和发放宣传资料,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对违反有关“减负”规定要求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暑假期间,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可给学生布置适量家庭作业,各学校按年级审核各学科作业量,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

八、开学后,要做好“心行教育工程”,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组织学生共上爱国主义教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安全法治课、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课,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讲故事、日记比赛、专题讲座等活动,进一步厚植家国情怀、增进爱国情感,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阳泉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中小学暑期放假及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九、开学后,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先进师德典型,激发教师的工作动力,消除教师的职业倦怠,引导教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新一学年的工作当中,确保下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学校要做好防疫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师生疫情防控的教育引导,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假期期间师生的流动管理,劝阻师生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如有重要事项必须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必须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报备;做好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坚持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放假后、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均要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2021年中小学暑期放假

及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2021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暑期放假时间7月5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现将假期前后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教育(科)局、市直各学校:
四、在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讲卫生、讲安全、讲文明、讲法制”专题教育,特别注意加强师生防火、防溺水、预防自然灾害、预防交通事故及预防传染性疾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放假前学校教学期间的防暑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提醒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务必承担起学生在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职责,保证学生假期身心健康。
五、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暑期防汛工作、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整治工作。要按照有关要求,在放假前,对校舍及教学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漏洞和隐患,利用假期积极进行治理,争取在开学之前完成改建、加固与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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