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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3-18 15:05 浏览量:

贵州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 

 

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3月17日起,贵州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下称,年检)工作。

据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贵州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参加此次年检。

此次年检采用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实施,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可登录“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网”,登陆前需认真阅读贵州省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指南。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时间为3月17日至6月31日,需在7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据了解,贵州省民政厅将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经费收支、是否按章程规定开展内部活动、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进行检查。

同时,贵州省民政厅将根据报送的年检材料,结合抽查、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结论,给予“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对2021年度贵州省民政厅下达的检查建议书未进行书面反馈、未完成整改及未参加2020年年检的的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结论原则不给予合格。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属社会组织年检虚报瞒报的依法从重处理。在公布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的同时,贵州省民政厅对社会组织法人代表、负责人数、理事数、会员数、本年度总收支和净资产期末数,行业协会商会年度会费收入、经营性收入等指标纳入公开范围,适时对社会公布。

此外,年检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31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的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年检工作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确保打印的报告书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年检工作报告书》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社会组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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