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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调解民生案,群众满意交口赞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6-29 16:07 浏览量: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以来,涞水法院始终严格按照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将教育整顿融入到审判工作中,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坚持“学以致用”,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从工作中的小事做起,并把小事做细、做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涞水法院永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涉民生案件1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调解民生案,群众满意交口赞》

我为群众办实事

6月10日下午,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因被告长期避而不见,被告到庭后,原告情绪激动,言语激烈。承办法官对被告的行为提出批评,并指出其自身存在的错误,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向众原告当面致歉,取得了众原告的谅解。后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进一步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做出合理让步,握手言和并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约定了还款期限,后法庭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当庭送达。至此,这一涉民生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不仅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因二被告系夫妻关系且住址不明,该庭法官助理刘戊辰费尽周折才联系上被告李某,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告李某表示愿意签收诉讼材料并委托他人转交被告张某。

5月20日,永阳法庭收到11件被告均为张某和李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李新宇在了解案情后,发现这些案件均系二被告经营不善拖欠原告玉米款引发。虽然标的额不大,但粮食是国家的命脉,是农民的命根子,而这些案件的原告众多且因二被告长期避而不见,导致原告情绪激动,若不及时审理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承办法官遂立即安排开庭时间并积极查找二被告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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