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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生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8-23 22:03 浏览量: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要重点推动保险业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让保险业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

  加强改善民生保障,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越来越多的人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人民群众自身奋斗的目标。社会各界既要充分认识社保体系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也要充分认识社保体系建设对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共同推动突出矛盾的逐步化解,促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要稳步推进顶层设计。社会保障属于上升无止境的刚性需求,社保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民生工程更需要兼顾当前与长远,更需要完善的顶层设计,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既让不同群体都能接受,又有助于体现公平,实现真正意义上“应保尽保”,调节不同群体间、不同地区间的差异,在“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下,努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把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明确了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和重大举措。

  实际上,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范围迅速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十一五”时期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不仅颁布了社会保险法,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建立了新农保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而且社保覆盖面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保障水平较大幅度提高,社保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并逐步向乡镇、行政村延伸。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制。解决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居民低保问题。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更加注重保障公平,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优质高效服务,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设,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

  本报评论员

  然而社保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需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突出表现为: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发展不平衡,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较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保资金压力巨大,管理服务基础薄弱。这些问题,均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完善社保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与此同时,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镇化、老龄化对社会保障带来的巨大挑战,将使社保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要扩大社保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建立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尤其要制定好养老金投资组合的策略,在社保基金短期、中期、长期投资的资产配置上作出合理安排,分享我国经济发展的成果,最大程度地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也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到民生的改善、社会的稳定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应有之义。加强社保体系建设,就是加强社会“安全网”、“平衡器”、“助推器”、“稳定器”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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