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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标准个人破产请求指引发布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5-19 09:14 浏览量:

全国首个标准个人破产请求指引发布
 

如何避免个人破产程序被滥用,防备破产欺诈行为?5月17日,全国首家破产法庭——深圳破产法庭公布了《加强个人破产请求与检查作业的施行定见》(以下简称《定见》),这是全国首个标准个人破产请求的指引。《定见》清晰,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个人破产请求时应充分、照实发表相关信息,在面谈教导中提供虚伪、变造材料,申报不实信息,作虚伪陈说或者误导性陈说,导致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依法承当法律责任。

2021年3月,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深圳施行,协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取得“经济重生”。但是,破产免责与老百姓心中朴素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观念存在一定冲突,若不能严格标准检查个人破产请求,个人破产制度或成“老赖”逃废债的“避风港”,进而引发对立胶葛。

在《条例》施行过程中,有人企图钻制度“空子”,深圳破产法庭已驳回多宗个人破产请求。如该庭近日收效裁定的一同不予受理个人破产重整请求案中,请求人柯某某称其因生产经营及日子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悉数债务,请求个人破产重整。听证会上,柯某某的重整请求遭多数债权人反对,有债权人以为,柯某某配偶在其所述“以贷养贷”期间仍有股票、期货账户资金操作,这些状况其都未照实申报。

法院审理以为,柯某某未照实陈说告贷用途和去向,其自己及配偶均未自动发表金融投资等重要事项,已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不予受理其个人破产重整请求。

《定见》的出台有望扎紧个人破产制度“篱笆”。其间清晰,债务人请求个人破产清算的,应当损失清偿债务才能且清偿才能难以恢复。不符合相关景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个人破产清算请求不予立案;人民法院对个人破产请求进行检查,发现案情杂乱,需求进一步调查的,可以进行听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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