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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综述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2-12 11:25 浏览量:

  推进乡镇整治工作。引入第三方测评机制,推动乡镇街道垃圾堆积、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公益广告缺失等问题整改,提升乡镇文明程度,让乡镇“脏乱差”变成“洁齐美”。目前获得县级及以上文明镇称号的乡镇有69个,占比达80.2%。

  公共秩序变顺了。开展“十乱”整治,综合治理市区占道经营、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放等乱象。大力开展交通劝导,开展“礼让行人、一盔一带”活动,文明出行蔚然成风。开展市民素质提升攻坚行动,加快出台《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编发市民文明手册11万本,编印《茂名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本》103万册,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主题活动,强化日常生活中的市民公约宣传引导,停一停、让一让、笑一笑成为市民新风尚。

  真抓实干 彰显创建坚定决心

  城市社区创建氛围浓厚,乡村环境整治同样如火如荼。越来越多的自然村开展美化家园活动,清除杂草、清理村庄卫生死角,整治交通干道沿线风貌,路边的建筑垃圾清运了,年久失修的沟渠硬化通畅了,破损的乡村路面及时修缮了……村里的环境越来越美,老百姓幸福感油然而生,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高涨。

  铸城市之魂,扬文明之帆。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茂名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公共秩序和谐有序,社区宣传氛围浓厚,文明村居串珠成链,凡人善举不断涌现,志愿服务蔚然成风……文明之花已开遍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

  城市环境更整洁、市民生活更舒适、公共秩序更优良、社会风气更清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令这座好心之城悄然蝶变。近三年,茂名在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中,2018年度在同一序列城市(竞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省文明城市)中排名第二、2019年度在同一序列城市排名第一,2020年度继续位列第一,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第一,作为全省唯一新增地级市被推荐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日前,中央文明办确定茂名市为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并且是本届广东省唯一新增地级市。

茂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综述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初步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志愿服务体系,全市拥有注册志愿者达93.7万人,志愿服务组织及团队7598个,志愿红袖章、红马甲成为跳跃在大街小巷的动人音符。

茂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综述

  成立高规格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茂名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有关市委常委和副市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书记、市长亲自一线推动工作,定期到一线调研、督导、推进,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带着一级干。

  建立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建立并不断完善《茂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评价办法》,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纳入我市市级机关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与各单位绩效考核成绩和评选文明单位挂钩。

  文明实践中心全面覆盖。全市共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5个,实践所111个,实践站(点)2012个,成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4196支,招募志愿者人数26万人,开展文明实践活动1.8万场次,有效打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传播“最后一公里”。市、区机关单位98%以上在职党员参与了社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人均服务时间超过2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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