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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违规招生被学生告上法庭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6-15 17:46 浏览量:

  经查,从2016年开始,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五年制专科学院院长房桂兵,以“五年制专科学院”名义招收线下学生共1360人(每生收取近五千元费用),其中2016年210人、2017年364人、2018年786人,但对招收进来的学生进行成人高考培训或岗前培训。此外,调查还发现房桂兵作为招生中介为其他学校招揽生源的情形。

  被告:原告应增加共同被告,否则不公

  被告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诱骗原告至被告处学习三年,是教育培训服务欺诈行为,原告是教育培训的消费者,被告应当按照原告所交学费的三倍增加赔偿原告所受到的损失59940元(19980元乘以3)。

  此外,原告小陈系主动退学,主张的预期利益损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要求增加赔偿损失无法律依据;被告未授权奥亚集团及房桂兵从事五年制正规招生的任何事项,房桂兵从事的除正规的五年制招生外,其他的招生教育行为被告不认可,超越代理权限的事项应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被告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认为:“原告明知违规人是房桂兵,应当主动提加房桂兵为共同被告,其放弃权利的行为是明显增加被告负担,对被告不公。”

  安徽省教育厅对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违规招生行为在全省通报批评,从2019年起停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建议该校撤销五年制专科学院。责令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在该通报下发后7日内向安徽省教育厅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承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责令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就此次违规招生问题在该通报下发后1个月内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责令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免去房桂兵五年制专科学院院长职务,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向有关单位建议按规定撤销房桂兵铜陵市政协委员资格,并将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7月7日,经过向安徽省教育厅申请公开,原告律师获得了安徽省教育厅2018年11月12日下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违规招生情况的通报》,通报内容显示:从2016年开始,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以其“五年制专科学院”的名义开展虚假招生宣传,采取直接发放“入学通知书”的方式,违规招收线下初中毕业生进校开展非学历教育,严重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破坏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影响极其恶劣,造成了较大的安全稳定隐患。安徽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组成调查组深入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开展核查,在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17年7月31日,小陈在网站上看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发布的5年制专科招生广告,并联系添加了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微信进行沟通,“我院是国家统招院校,开设高铁专业,幼师专业,会计专业,金融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等热门专业,环境优美、师资强大、教学严谨、管理科学。”工作人员要求小陈尽快去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报名。

  原告本可在取得学前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后正常参加工作,现因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浪费了三年的时间精力,没有取得任何学历,还需要另外再花费三年时间重新考试,进行学历教育,并且原告随着年龄的增长,其考试能力已经大幅下降,被告的违约行为造成了原告的预期利益损失。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判处被告应赔偿原告工作三年的预期利益损失124725元。并认为原、被告双方是教育培训合同关系。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违规招生被学生告上法庭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违规招生被学生告上法庭

  被告合肥财经职业学院(简称合财)认为:本案实际履行主体为安徽省奥亚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奥亚),奥亚租赁合财部分办学场地,私自违规招生,导致案发。“退一步说,如合财承担责任,也应该是补充责任。”

  2019年2月,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安排小陈到昆山进行实习;2019年9月,小陈在报考教师资格证时,因无法报名成功,后经查询学信网才得知,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为小陈建立的是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函授成人专科学籍,“而非招生宣传、录取通知书、学生证记载的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五年制专科学院。”后经小陈质问,被告又注销了原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函授成人专科学籍。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存在以下违规招生行为:1、以未设置的学前教育、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开展虚假招生宣传,对招收来的线下生进行成人高考辅导培训,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的“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形。2、以五年制高职名义招收线下学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规定的“违反规定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或者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的情形。

  安徽省教育厅通报:违规招生严重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违规招生被学生告上法庭

  今年20岁的小陈是淮南人。2017年8月,初中毕业后的小陈被录取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的五年制专科学院就读。2019年9月,小陈在报考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无法报名成功。经查询发现,自己被建立的是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函授成人专科学籍。为此,小陈将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起诉至肥西县人民法院。

  (受访者供图)

  遭遇:就读五年制专科竟无法报考教师资格证

  2017年8月2日,小陈至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报名,并缴纳1000元。2017年8月,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向小陈发放入学通知书,通知小陈于2017年8月23日入学报到。

  原告律师还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方称,2011年4月8日,合财、房桂兵、铜陵市财经学校(原枞阳县皖枞职业技术学校、法定代表人为房桂兵)签订《协议》的继受主体最终为安徽省奥亚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该公司以合财未设置的学前教育、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进行“四年制综合培训大专班”办学,称学习结束后即可取得大专毕业证书(实为成人教育大专毕业证书),并违规发放入学通知书,导致合财涉及诉累。

  (受访者供图)

  2021年6月9日下午,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小陈与被告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原告律师:返还学费并赔偿损失

  原告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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