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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预算报告和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3-09 22:27 浏览量:

(2021年3月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做好2021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四)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按照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抓好地方政府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期限结构和分地区限额。地方各级政府要科学安排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债务限额分配方案,防止高风险地区持续累积债务风险。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增加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批。指导地方切实用好债券资金,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续融资,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2021年要指导地方对可能存在风险的专项债项目进行排查,研究制定处置措施,积极防范风险。充分发挥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大债务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地方公开债券相关信息。推动编制和公布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研究推进政府债务立法工作,提高政府债务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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