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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扩展缓缴社会保险费施行规模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6-20 09:26 浏览量:

南扩展缓缴社会保险费施行规模


6月19日,记者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得悉,为进一步协助企业纾困解难,湖南在全省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职业企业施行阶段性缓缴根本养老、工伤、赋闲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缓缴三项社保费施行规模。

本次扩围目标包含因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全省受疫情影响严重区域生产经营呈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全省受疫情影响严重区域参与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履行。

与此同时,湖南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规模,从呈现中高危险疫情区域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困难企业(含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拓宽至未呈现中高危险疫情区域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职业企业。值得注意的是,该方针施行规范、施行条件、施行期限以《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规则为准。

据了解,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职业企业及扩围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施行期限为2022 年4月至2022年12月。赋闲、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施行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受疫情影响严重区域、生产经营呈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保费缓缴费款施行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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